对违法超限案件的取证证据有哪些
一、对违法超限案件的取证证据有哪些
举报需要的证据:
1、将可以看出的超载车辆整体拍下来,注意拍到它的车牌号。
2、将被车辆压烂的路面情况拍下来。
3、如果知道车辆运输的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质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需及时拍照取证。
二、违法超限举报途径是什么
1、拨打电话112向当地的交警部队进行电话举报。
2、拨打当地的交通服务监督热线进行电话举报。
3、拨打当地的路政管理部门进行电话举报。
4、通过在当地政府交通部门的官方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网站进行留言举报。注意在举报时需说明举报大车超载时的时间、地点以及车牌号。
车辆超载处罚标准是:如果他人驾驶经营运输的客车载人的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则应当一次性扣完十二分。如果他人驾驶客车载人的人数超过额定成员的百分之二十,应当处以五百元以下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法超限案件现场检测规范是什么
除技术监控方式以外,超限检测还可以采取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点检测、超限运输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点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
实施现场检测的,应当通过制作现场笔录、拍摄现场照片等方式采集证据。
经检测认定违法超限运输的,应当责令当事人自行采取卸载等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当事人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协助消除违法状态。对卸载在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超限货物,当事人应当自卸载之日起十日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经再次通知限期领取后仍不领取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依法拍卖、变卖、清理等方式予以处置。拍卖、变卖所得扣除合理支出后上缴国库。
四、违法超限运输案件的管辖规则是什么
违法超限运输发生地(包括:始发地、经过地、目的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有管辖权。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避免管辖权争议,相关案件的管辖规则确定如下:
1.对非现场执法发现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主管部门管辖。省内同一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涉及多地
检测的,由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汇总每一单次检测数据综合判别确定管辖机关:实施现场检查的,由现场检查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主管部门管辖。未现场检查的,原则上由案发时间排序第一的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主管部门管辖。
2.对现场检查、其他部门移送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现场检查地或者接收移送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主管部门管辖。
3.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依法移送。
对违法超限案件的取证证据有哪些,可以收集有关物证。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侦探为您解答问题。